1 概述
检定电子秤依据的是JJG 539《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目前最新的为2016版,在实际检定工作中发现该规程中还是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闪变点”法可以相对准确地确定电子秤的示值误差,对于检定小称量的电子秤还可以勉强为之,但检定过程时间长、操作复杂。例如,检定一台ACS-3型的电子计价秤全过程上下搬运砝码二十多千克,确定误差需要用“闪变点”法对检定条件要求较高,而且需要时间较长。对于农贸市场那种量大面广及使用条件比较恶劣的场所操作起来难度很大。同时随着秤的量程越大,检定所需的时间越长。以最大量程为100t、8个传感器的电子汽车衡为例,偏载测试需要装卸224t砝码,称量测试、除皮测试分别需要装卸砝码200t,重复性测试需要装卸砝码300t,这只是在正常情况下完成检定的工作量,还不包括“闪变点”法所需要添加的“偏码”;如果如果检定过程中出现需要反复调整,砝码的装卸量还要成倍增加,对于120t、150t更大量程的电子汽车衡检定过程砝码的装卸量是惊人的。
2 电子天平和电子秤的共性与区别
电子天平是通过作用于物体上的重力来确定该物体的质量,并采用数字指示输出结果的计量器具;数字指示秤的原理,将被称物置于承载器上,称重传感器产生的电信号通过数据处理装置转换及计算,由指示装置显示出称量结果,两者都属于非自动衡器。在我国,由于历史等原因,按准确度级别高低把非自动衡器划分为天平和秤。天平的主要特征是准确度较高,使用条件要求较严,测量范围较窄;而秤的特点是测量范围较宽、实用性较强、准确度较低。
电子天平检定规程JJG 1036-2008代替的就是JJG 98-1990非自动天平(试行)(电子天平部分),电子天平检定规程的归口单位是全国质量、密度计量技术委员会,JJG 539-2016《数字指示秤》归口单位是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虽然两份规程的归口单位和起草单位不同,但两规程均等效采用了国际法治计量组织(OLML)R76非自动衡器国际建议,导致两份规程中有相同的部分也有不同的地方。两个规程都有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电子秤和电子天平,并且两者的各部分性能和指标要求也大体相同,造成区分界限的模糊。
同时由于历史等原因电子天平一直认为等级比电子秤的等级要高,因此电子天平的价格是电子秤的几倍甚至几十倍,生产厂家和经销商追求利益最大化,刻意混淆两者之间的区别,随意制定铭牌等或在秤体上刻意不标明产品名称,这些都造成了两者在检定和使用中难区分的现状。
JJG 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规定,规程中明确实际分度值和检定分度值两个概念,实际分度值(d):相邻两个市值之差;检定分度值(e):用于划分天平级别与进行检定的,以质量单位表示的值。检定分度值e由生产厂根据表1的要求制定。检定分度值d≤e≤10d;JJG 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指出秤的检定分度值与实际分度值相等,e=d。
两份规程中对级和级的最大允许误差也是一样的,但是检定过程中天平的检定分度值和实际分度值满足d≤e≤10d的关系,说明检定分度值最大可以是实际分度值的10倍,而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中明确规定秤不允许配备辅助指示装置,秤的检定分度值与实际分度值相等,即e=d;数值指示秤检定规程如下表所示。
JJG 99-2006《砝码》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统一宣贯教材第三章范围与准确度等级1.4检定衡量仪器用砝码:用于检定衡量仪器(不含质量比较仪)的砝码:如果检定过程中使用砝码的实际质量值,则其扩展不确定度应不得超过仪器在该载荷下最大允许误差的1/3。如果检定过程载中只使用该砝码的标称值,则其最大允许误差不得超过仪器在该载荷下最大允许误差的1/3。这直接导致了两份规程中对标准砝码的要求的不同,JJG 1036-2008《电子天平》7.1.1.1砝码要求应配备一组标准砝码,其扩展不确定度(k=2)不大于被检天平在该载荷下最大允许误差的1/3;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7.1.1.1检定用的标准砝码应符合JJG99的计量要求,其误差应不超过表3规定的相应载荷最大允许误差的1/3。
检定项目数字指示秤更多,虽然电子天平准确度等级高,使用中检验的项目注重“称量是否准确”;数字指示秤准确度等级较低,使用中检查的都是通用技术要求,对“称量是否准确”没有更多的关注。
电子天平都配备自校准功能,如果示值超过允许误差,通过该功能可以实现快速标定。但数字指示秤的种类很多,有电子案秤、电子台秤、电子吊秤和固定式电子秤四种类型,每种类型有包含很多型号规格。检定工作中遇到的电子秤的标定方法多种多样,有的需要打开秤体,打开标定开关,有的需要输入密码;不但不同厂家的标定方法不一致,而且同一个厂家不同型号的标定方法也不尽相同,甚至同一厂家、同一型号只是生产年份不同的电子秤标定方法也不相同,这就为检定工作带来了更多的问题。
3 建议
数字指示秤与电子天平既然同属于非自动衡器,两种衡器的检定方法也应保持一致,两个计量技术委员会应相互沟通,参照国际建议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现行检定规程。小型电子秤的标定可以参照电子天平,设置专用的“标定”/“校准”按键,实现快速标定;
电子天平的准确度等级更高,现有的电子天平普遍满足e=10d,可以直接读取示值对天平进行化整误差的修正;衡器都是以实际显示值作为称量结果,数字指示秤完全可以同等应用该方法,即以实际分度值的10倍作为检定分度值,直接读取示值作为电子秤化整误差的修正;或是根据最新规程JJG 539-2016《数字指示秤》设置扩展显示装置,检定中开启扩展显示功能,同样以实际显示值作为检定结果,可同样提高检定效率,使检定工作更加简洁有效。
大型数字指示秤主要是电子地上衡、电子汽车衡,目前检定过程中发现汽车衡的量程越来越大,80t、100t变成常态,甚至出现了150t、200t的电子汽车衡,这种量程“超大”的数字指示秤该如何检定成为检定工作中一件尴尬的事。首先,大量程的汽车衡检定需要大量的砝码,检定机构购置砝码的成本、维护的费用、检定时运输的车辆费用都是一笔不小的指出;对于差额拨款、自收自支检定机构这些费用最终可能还要全部有企业来买单,这又与目前国家提倡的减费降税相矛盾;其次,大量程的汽车衡的出现是为了满足企业需求的结果,不过这种需求是否合理合法;交通运输部2016年9月21日颁布施行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各类车型中总质量限值为49t,超过这一限额的车辆属于违法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如果企业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方便本身就助长了危险运输的违法行为。由此可见电子汽车衡的最大量程限制在60t是比较合理的,同时电子汽车衡的检定方法也参照上述的小型数字指示秤的检定方法实施。
4 结束语
计量是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计量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计量顺利实施的保证。按照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也符合现阶段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而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要不断完善,检定规程的可操作性要进一步提高,只有这样计量检定工作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